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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校硕士点申报、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切实加强我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加速提升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学成果奖、产业学院和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十个类型项目。

二、申报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自行选择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质量工程项目各二级学院先行审核后由学校进行整体性和合规性审核,并统一组织评审、校内公示和推荐。

2.本年度省内专业合作委员会、联盟等不再单独设置教研项目指标,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本次不再组织申报具体申报限额及经费见附件5。

3.为规范质量工程项目名称,请各项目申报人严格先行遵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6)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为准,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为保证成果主要完成人信息正确无误,申报教学成果奖时,请学院、申报人仔细核对,务必保证汇总表、申报书封面与申报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的人数、人名信息完全一致,三者信息如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使用附件2材料包,申报级质量工程项目使用附件3材料包。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参照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和申报指南。

4.有相关尚未结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项目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省级质量工程中获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省级项目;例如已经立项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并且尚未结项,本次不得申报一流课程大类下的任何课程类项目同一门课程只能申报一个课程类项目,今年申报的所有项目中包括立项的2021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和校级专创融合课程在内,每人主持参与的项目总和不超过3项包括申报1项参与2项,或申报2项参与1项,或参与3项,最多主持2项)每位项目主持人在研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超过2项,该项由各申报单位在本部门内部先行审核后报学校,学校初审时发现人员超项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申报人申报资格并列入质量工程“黑名单”

5.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三、材料申报

1.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省级重大、重点和一般及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项目原则上要从有一年以上研究周期校级立项的教研项目中推荐,其中重大和重点教改项目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项目负责人

2.以往获批过校级教学成果奖可直接申报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用省级成果奖申报书模板),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时使用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模板,待省级推荐完成后,再选用相应的省级申报书并统一上传系统其余项目的申报按照申报指南确定申报级别,选取相应的申报书。

3.项目申报书将直接存档,不再返回修改,因此申请人务必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模板中填报说明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书(包括各种签字、盖章等),对于签字盖章不全或填写质量、版面特别差的申报书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同时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的项目请将申报书与支撑材料一并精装。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各单位要先行审查本单位报送的申报书附件2、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4,包括各类申报书中相关材料真实性电子和纸质版申请书及汇总表需对应,若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纸质版材料精装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1115下午16: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所有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同时将电子版按具体类别整理好后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

联系人:高莉 孙雪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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