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相关文件精神,经专家评审,我校2021年质量工程项目评审结果如下(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教研科提出异议,并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雪
电子邮箱:szxyjyk@126.com(教研科)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1.2021年质量工程项目拟立项名单
2.2021年省级大创项目拟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