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校硕士点申报、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切实加强我校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加速提升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设专业建设类、课程认定类(建设类)、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和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10个类型项目。
二、申报说明
1.各教学单位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自行选择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质量工程项目。
2.本年度省内专业合作委员会、联盟等不再单独设置教研项目指标,具体申报限额及经费见附件。
3.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省级重大、重点和一般)、省级教育教学管理项目和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项目原则上需要从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且项目在研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教研项目中推荐,其中重大和重点教研项目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采用委托或竞争申报方式,确定项目负责人。
4.以往获批过校级教学成果奖可直接申报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用省级成果奖申报书模板),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时使用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模板,若被推荐为省级教学成果奖,待省级推荐完成后,再选用相应的省级申报书并统一上传系统。
5.有相关尚未结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同类别项目,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别项目,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在今年申报的所有项目中(包括立项的2023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在内),每人主持项目总和不超过3项,同一年度申报省级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省级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省级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省级项目;近2年有延期、撤项项目的(具体名单见附件7),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各申报单位在本部门内部先行审核后报学校,学校初审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申报人申报资格并列入质量工程项目“黑名单”。
6.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三、材料申报
1.项目申报书将直接存档,不再返回修改,因此申请人务必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模板中“填报说明”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书(包括各种签字、盖章等),对于签字盖章不全或填写质量、版面特别差的申报书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审,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的项目请将申报书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
2.为规范质量工程项目名称,请各项目申报人严格先行遵照《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见附件)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通知为准,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继续教育建设项目参照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和申报指南。
3.各二级学院要先行审查本单位报送的申报书及各类申报书中相关支撑材料真实性,对本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政审,要求对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准确,对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准确,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及汇总表需对应,若出现问题后果自负。请将纸质版材料装订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所有材料原则上需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为PDF电子版,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命名为: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项目级别-项目类别,若有支撑材料请将支撑材料进行排序),二级学院按具体类别整理好后发送至教研科邮箱:szxyjyk@126.com。
本次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动员,严把审核关,务必把握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材料,以保证全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推进。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雪
联系电话:0557-2875327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模板
3.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模板
4.202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5.202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及经费分配表
6.2023年度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7.相关参考材料
宿州学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