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开展学习宣传
《宿州学院人民调解管理规定》培训会
为更好学习宣传《宿州学院人民调解管理规定》(<试行>院字〔2023〕28号),助力我院“首批安徽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深入开展相关工作,5月30日,商学院召开了《宿州学院人民调解管理规定》学习培训会,邀请校办法治科副科长聂鹏到会讲解《宿州学院人民调解管理规定》,商学院首批学生调解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红军主持。
聂鹏从闻名全国的“枫桥经验”谈起,结合生动的案例,对《宿州学院人民调解管理规定》的意义、内容与实行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刘红军在总结讲话时强调:聂科长的讲解生动活波、深入浅出,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调解员担任着重要使命,希望全体学生调解员认真学习,积极参与,不断提高法治观念和意识,为人民调解做出应有贡献。
培训会结束后,聂鹏带领商学院首批学生调解员参观了商学院座谈(调解)室,并进行了深入交流。
商学院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已建设二级学院调解室,我们将进一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努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撰稿 李保军 审核 刘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