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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教师参加2019年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政策解读及新会计法规、税收新政高级培训班
发布人:商学院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1日

817日至19日,中国会计学会在哈尔滨举办了2019年“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政策解读及新会计法规、税收新政高级培训班”,商学院教师宁青青参加了此次培训班学习。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规研究、制定起草的专家与长期从事税法研究、实施的税收实务专家就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新会计法规与税收新政等进行政策解读与实务指导。

财政部会计司专家崔华清、万文翔,主要从官方角度就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会计诚信建设、会计职称制度改革、会计法治建设和新修订的会计法律法规进行了政策解读。财政部会计司专家韩冰,则从会计准则制定者的角度,就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修订背景、重要变化及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进行了详细讲解与说明。全国首批会计领军人才获得者、来自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会计实务专家马学国,以“怎样做一个好会计”为题,就会计实务、会计规定和会计考试中常见的、突出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总监、税收实务专家仉喜林则系统阐述了减税降费的影响与应对。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教师进一步掌握了新修订的收入准则、租赁准则以及新发布的会计法规、税收新政的精神实质、核心内容和主要变化,对于准确理解、把握新会计准则的实质、丰富教学内容、扩大学生视野、提高教学质量必将起到积极影响。

 

(撰稿:宁青青 审核:徐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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