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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举行创新学分申请表填写说明会
发布人:商学院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3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标准及程序,3月21日晚,经管学院团总支在逸夫楼B306教室举行创新学分申请表填写说明会,各班班委准时参加。

为不断提高学分审核程序的规范性,学生在申报时除学生签名和审核学分一栏其余须全部打印,所有申请学分须有相应材料作为证明,同时要附上辅导员在材料复印件上的签字并注明日期。新修订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途径和学分标准,主要适用于16届在校大学生,13、14、15届学生仍按原定方法认定创新学分。通过学习和了解,进一步规范了我院创新学分加分项目和评分细则。因此,在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前,学生应当仔细阅读最新评分认定规则。

通过召开此次创新学分申请表填写说明会议,旨在普及在校大学生学分申请常识,引导同学们正确申报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不仅提高了学校学分制管理建设,更有力激发同学们积极主动修结学分。

(撰稿:经管学院团总支 审核:岳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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